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员工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隶属宁波市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一家从事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咨询、水保方案编制、工程测绘等业务的国有企业,并由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委托监管,是宁波市水利行业中最具实力的勘测设计单位之一。多年来,设计院一直遵循“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恪守信誉,共创效益”的办院宗旨,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需同时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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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室副主任 | 1 |
1、专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全国 |
1、在具有设计资质单位10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历;2、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项目副组长 | 2 |
1、专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全国 |
1、在具有设计资质单位10年及以上设计工作经历;2、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备注:1、工作经历历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2、薪酬:丰厚,具体由单位考核办法确定。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9:00-2019年5月12日16: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执(职)业资格、近48个月个人参保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835267418@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16:00。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将于5月14日16:00前电话告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公告要求或电话通知要求)在考试前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职称、执(职)业资格、个人参保证明、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本次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由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现场增加岗位专业笔试,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先由考生自理,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报销。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工作原则上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宁波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18667831880,项主任
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9958,沈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