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3.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4.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5、民政部门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2)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1978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报考);
(4)邵阳县户口或本人配偶属邵阳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前两类人员户口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或生源地属邵阳县的;
(5)有公益情怀,吃苦耐劳,愿意投入乡村社会服务、公益慈善及振兴乡村事业发展;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7)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邵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村(居)干部聘用社工后,不能兼任村(居)级职务;
(9)对烈士、一级至十级伤残军人、“两参”老兵子女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
四、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聘用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x.gov.cn)和邵阳市义工联合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大木山峡山社区县民政局四楼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携带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半身彩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18692972000(夏社工)、13975925958(刘社工)、18273901180(王社工)。
5、邵阳市义工联合会将与邵阳县民政局、邵阳县人社局、邵阳县教育局、邵阳县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三)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需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时量90分钟,总分100分(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9:00—10: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的相关内容。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5月30日—31日,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大木山峡山社区县民政局四楼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和参考须知。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面试。
(1)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参加面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若面试不足1:2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聘用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有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持有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顺序确定优先参加者。
2、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知道体检结论七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涉嫌黑、恶、乱行为的,扫黑除恶列入名单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政审合格后,录取结果通过邵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yx.gov.cn)和邵阳市义工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录取人员与邵阳市义工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由市义工联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的办法分配到邵阳县各乡镇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注:试用期二个月)
五、其他事项
1、整个聘用工作接受邵阳县民政局和邵阳县人社局的业务指导。
2、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整个聘用工作全程由邵阳县纪委监委跟踪监督。
3、未尽事宜由邵阳县民政局、邵阳市义工联合会负责解释。
邵阳县民政局
邵阳市义工联合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