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程序和人员管理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说课)、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聘用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1998年从东安县内学校升学考入祁阳师范和零陵师范并于2001年毕业的普师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1998年从东安县内学校升学考入祁阳师范和零陵师范并于2001年取得毕业证的普师专业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是县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被记录在案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计生部门记录在案的;
三、招聘人数
按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的50%确定招聘人数(遇小数点增加招聘名额1个)。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东安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交考务费50元/科,数码摄像费20元/人。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5月31日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内容:总分100分,内容为我县目前九年义务教育使用的人教版语文、数学现行教材内容(难度:与中考持平。分值:初中语文、数学和小学语文、数学各占25分)。
2、面试
笔试成绩公示后,各科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7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遇小数点增加1人面试)。
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方式:面试为上微型课(小学某一个年级语文或数学课本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数按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遇小数点增加名额1个)。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招聘人数按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50%的比例确定(遇小数点增加招聘名额1个)。
2、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县教育局提出的需求学校(东安县农村边远缺编小学)。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一式三份,县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期间不准申请调动或脱产学习(县教育局安排的国培、省培学习除外)。
3、拟聘人员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才能办理入编手续(提供教师资格证最迟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
九、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和拟聘用放弃聘用情况的处理
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入围的一律取消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未入围的,对考生应参加面试而不参加面试、应参加体检放弃体检、体检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一律不得参加2020年的择优招聘考试。
十、本招聘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746-421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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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公开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