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制委员会、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农村高中教师4名,农村初中教师17名,农村小学教师17名,县机关幼儿园教师3名,县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工程监理员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县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工程监理员岗位和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城步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 5月15日—— 5 月 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 5 月 18 日,不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书》、资格证等办证材料并于政审考察前提供证件原件。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一)。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考试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路途远者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进行委托报名。
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为:专业科目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三)面试(试教)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9年5月2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监理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1:1比例时,则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间为2019年 5 月 25日(备课40分钟,试教15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所有环节不予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7368026。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违约则按协议赔偿违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采纳。
三、其他事项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hengbu.gov.cn/rsj/)。
咨询电话:0739-7369087 举报电话:0739-7360561
城 步苗族 自 治 县 教 育 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