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65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定校定岗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6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蛇形山镇中心学校45名、水洞底镇中心学校15名,定校定岗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城区高中教师5名:娄底二中2名、娄底三中1名、娄底四中2名;
2、城区初中教师24名:语文6名、数学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政治2名、历史2名、体育2名;
3、城区小学教师36名:语文12名、数学11名、英语4名、信息技术3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4、农村初中教师22名:语文4名、数学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政治2名、历史2名、体育2名;
5、农村小学教师18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6、蛇形山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45名;
7、水洞底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15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与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以报考者的有效身份证为准;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2)须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监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整个工作流程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5日下午5: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娄星区教育局(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中国联通娄底分公司对面)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摄像、信息注册登记的顺序进行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所有证书资料复印2份。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完整好并签名(报名表打印一式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考核时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娄星区教育局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自愿取消应聘资格)因考生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3)对申请认定2019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9年春季批次受理凭证方可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9年春季批次受理凭证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考核时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娄星区教育局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自愿取消应聘资格)。因考生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4)在编在岗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在报名时提供。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表进行摄像和信息注册登记,不得他人代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本次报名分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没有达到该比例的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30日-31日(截止下午5:3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娄星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
(8)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高中教材内容;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
③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高中内容各占50%;
④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小学、初中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占5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对象公示: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示。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范围在区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相关部门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公示:
①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高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
②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教材对应科目内容。
(四)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区人社局资复审合格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主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定校定岗的拟聘用教师直接按报考学校和岗位安排到校到岗,没有定校定岗的拟聘教师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抽签决定分配去各学校工作,所有拟聘用教师如不能按时到校到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区教育局负责办理拟聘教师的计划编制手续,各学校按名单与拟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的学校工作5年以上。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聘用到岗。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聘用,空缺岗位不递补。
(九)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者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娄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拟聘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娄星区教育局0738-8514860)
点击下载>>>
1.2019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xlsx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