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与计划
文秘岗位1人;财务岗位1人,共2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除需要符合《2019年娄星区打处非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为娄星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医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打处非办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发布。公布时间7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娄星区打处非办(娄底老汽车站正对面)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的顺序进行。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所有证书资料必须为原件,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区打处非办提出申请,区人社局审核同意。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以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均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报名成功和通过审核的人员为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并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打处非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照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自动放弃考察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区打处非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选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凡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取消选聘计划,不予递补。
(七)纪律要求
1.本次公开选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单位负责人和选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者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八)其它事项
1.公开选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因报考者未及时了解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选聘单位和区人社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拟聘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七天内没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市娄星区打处非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区打处非办设立办公室,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本公告由娄星区打处非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8-868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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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娄星区打处非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娄星区打处非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