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考行政村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考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招考村户籍或在招考村工作满一年、出生地在招考村。
2.年龄及学历要求:男性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职网格员、退伍军人、三小组长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2019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录用后须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3.加分情形:文化专管员、专职网格员、退伍军人、三小组长笔试成绩加2分,身份重叠不重复加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农村工作的。
三、招考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乌镇镇政府文书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截止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时,酌情核减招考名额。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确定考察、体检及政审对象: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及政审对象。
5.考察、体检及政审: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事业心、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如考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6.录用。综合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上岗后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组织考察,胜任工作岗位者予以任用,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四、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乌镇镇政府一楼文书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退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五、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0573-89393930。
3.纪律和监督。招考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资格。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乌镇镇纪委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3-89393908。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