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专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1寸彩色近照2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404室(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6月3日。
3、咨询电话:0763-5829303组织办
4、资格初审: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1、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实践模拟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2、采取实践模拟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3、考试:实践模拟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按照实践模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聘请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薪酬待遇
年薪96000元(含五险一金)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政府官网公示5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单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举报、监督电话:0763-316140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