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范围
本次招考计划为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定向招聘的范围为嘉峪关市目前在职且服务满2年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人员。具体项目包括: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基层教育、基层卫生、基层社保、基层文化、基层旅游、基层畜牧兽医、基层农技推广、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普通本科以上毕业生安置人员、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安置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嘉峪关市目前在职且服务满2年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人员;
6.服从组织分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1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嘉峪关市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基层就业项目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提前下载正反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填写的内容需真实、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发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为:jygzhaopin@163.com,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底色为白色,长宽比7:5,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命名,例如:62020219**********王某某.jpg。
(4)离岗创业人员需提前办理返岗手续,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
4.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及时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考核、笔试和面试的形式,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核成绩
1.考核
考核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服务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奖励情况确定,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加0.5分;年度考核(2011年以来)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分;在工作岗位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记功奖励1次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厅局表彰奖励1次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奖励1次加2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1次加4分。
考核成绩汇总后在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成绩作为最终考核成绩。
2.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含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12至1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市人社局4020办公室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70%+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核成绩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市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拟招聘人员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单位和纪检部门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分配单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各环节中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单位分配结束后,由分配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单位应认真审核应聘人员考核加分项目,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937-6789787
监督电话:0937-63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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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19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基层就业项目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