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中护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乌海市列编、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8日中午12:00(周六日除外),共5天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地址:乌海市滨河区气象局五楼501室)。
3、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6、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报名咨询电话0473-6987810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29日上午9:00在乌海市蒙中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
2、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6月1日当天(18:00前)到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8:00,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笔试聘请专家根据不同专业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一般提供汉文试卷,对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提供蒙文试卷,笔试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医学类岗位有执业医师证的应聘者、蒙医护理岗位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有护师执业证的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五)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日,面试地点:乌海市第六中学,面试人选依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进行,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工作能力。护理专业面试包括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3、对于急需紧缺专业报考人员、全日制研究生、规培满两年人员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进行笔试直接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线60分,经面试合格后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优先录取。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总成绩的60%。
对急需紧缺专业等只进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乌海市蒙中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乌海市蒙中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1、体检
(1)体检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领导小组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如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顺位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形成考察报告,对通过考察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
(八)公示与聘用
1、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乌海市蒙中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乌海市公立医院施行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参与重点关键环节监督。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监督电话:0473—6953781。
四、其他事宜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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