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仲裁委员会员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8年依法成立。仲裁委的主要职能是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房地产合同、租赁合同、物业合同、建筑合同、装饰合同、知识产权合同、金融证券、期货交易、涉外经济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系合肥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常设办事机构为合肥仲裁会员会秘书处,现有工作人员26人,仲裁员400余名。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截止时间
招聘范围:符合招聘职位岗位条件的人员。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实行考察、面试相结合,择优录用。
四、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工作积极主动;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能积极主动工作;
4、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职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社会化招聘,由合肥中晟卓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在公共平台发布公告,最终按不少于1: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由业主方进行选择。
七、录用。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者携相关材料至中晟卓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员工与中晟卓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陆老师:0551-62991028;简历投递至:3599148802@qq.com
(注:邮件请以“合肥仲裁委员会+姓名+应聘岗位”为标题)
报名登记表(附件2)
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