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招聘单位为富裕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裕镇第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8人(临床医学5人,中医2人,影像1人)。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5月27日-6月20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地点为富裕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富裕县政府二号院后楼一楼卫健局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全科医生证、职称证等原件复印件及2寸蓝底照片两张。
四、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大专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空编的情况下,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高级岗位指标限制。
七、政策咨询电话
0452-31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