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9年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医技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99人,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职称资历及年龄要求
①医疗人员要求
2018-2019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初级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取得岗位资质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备与职务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县域外专业人员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优先。
②医技人员要求
2019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初级职称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与职务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县域外专业人员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优先。
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不限户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本县在编事业人员;近3年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至6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周六下午不办公。
报名地点:沛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沛县歌风东路1号)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每人能选择2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医疗人员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
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018-2019年本科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⑥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若没注册暂不需提供)
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⑨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⑩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报告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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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技人员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19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2019年本、专科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⑥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⑧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⑨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报告单复印件
⑩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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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复印件(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⑦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⑧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报告单复印件
⑨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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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实际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素质能力,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确定参加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合格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组织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医疗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初次就业和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初级职称和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医技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初级职称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参加资格复审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公告均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监督电话:0516-80358165(院纪检监察室)
八、本公告由沛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9656795、80357795
沛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