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经开区区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在新乡市常住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
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经三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一楼东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3--3675533。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通过笔试面试的,需在体检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非河南省户籍的在新乡市常住人员需提供结婚证件、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在新乡市常住的证明材料。
报考时以上材料需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经开区区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同时,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布被取消的岗位,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考生于2019年7月4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2019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专业基础知识(40分)和材料作文(2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则按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等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2、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并缴纳养老保险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经开区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要求和信息查询
(一)区纪工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社局和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大河报和区网站上发布。经开区官网(http://www.xxjkq.gov.cn/)和“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新乡HR”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咨询电话:0373-3686280(区组织人社局)、0373-3675533(区人才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经开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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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