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职位
党建指导员1名、社区组织员3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林街组织办(长寿西路72号二楼)。联系人:邓小姐,蓝小姐,联系电话:81068416。
4.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应按报考类别,填写《华林街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或《华林街招聘社区组织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核。
由街组织办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由我街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成绩构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我街按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及考察人选。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的实施意见》(穗组字〔2018〕37号)精神执行,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组织办(电话:81241378)负责解释。
中共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