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
5、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列表及招聘条件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聘用人员薪酬税前4000元/月,个人税款由学校在应发放薪酬中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学校负责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统一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3、学校为居住有困难的聘用人员提供单身职工宿舍,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于2019年7月1日08:00至7月3日18:00登录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2019年7月5日,请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习经历中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到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科(实验七号楼407室)进行审核。
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3、准考证发放: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6日,笔试地点及笔试时应携带的证件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管理岗位考题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能力,包括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辅导员岗位考题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需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综合知识。
2、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2019年引进编制外机关管理和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构成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
3、体检: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我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通过考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兰州交通大学编制外机关管理和辅导员岗位聘用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1、编制外机关管理和辅导员岗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不转移人事档案和其他关系。
2、聘用人员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或管理兼技术岗位,因工作需要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获得资格后仍按编外聘用。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攻读学历、学位的,或者报名参加本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民安邓曼妮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3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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