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诚心应聘并有志于长期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5、必须服从医院分配和管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完成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资格证者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携帯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告知应聘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项。
3、考试考察
应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织实施。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
(2)面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面试。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并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参照医院在编人员相应工资级别。
八、联系方式
人民医院人事科:0953-508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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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