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及违法犯罪记录;
2.平凉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业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财经类从业资格证书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于2019年7月19日前将个人简历表(见附表)发到邮箱:pldcdbgs@126.com。
2.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考察,不接受来访。主要测试考察公文写作、行政管理知识、计算机操作与应用水平。
3.根据测试考察结果,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1.对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单位和个人意愿以及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1年。
2.薪酬待遇面议,食宿自理。
3.聘用期间,对不适应单位工作、违反有关制度纪律规定或有其它不当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聘用单位有权解聘。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3-8295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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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平凉调查队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个人简历表.xlsx
国家统计局平凉调查队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