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讲解员10名,其中汉语解说岗6人、蒙汉兼通解说岗4人。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含2019年7月毕业生)。乌审旗人社局备案的各级各类储备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其中乌审旗公检法司的各类储备人员需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报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4.户籍条件:鄂尔多斯市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日之前);
5.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学历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其他条件:考生五官端正,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且具有较好的表达解说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19年7月毕业生除外);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乌审旗2015年至今招聘的同工同酬人员(含教师、乌兰牧骑演职人员等);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考察人选、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信息公布:绿色乌审一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或讲解员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
2.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9年7月25日至7月29日下午17:30。
网上初审:2019年7月25日至7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2日。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周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sq.gov.cn),点击“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讲解员”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讲解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2201。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只提供汉语试卷,并要求统一使用汉语试卷。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除蒙古族以外的其他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2.5。
3.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邀请旗委宣传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公安局开展,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讲解员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面试
本次招考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面试总成绩100分。汉语解说岗使用汉语面试,蒙汉兼通解说岗使用蒙汉双语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算总成绩
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实际招聘数量分别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邀请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公安局开展,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遵纪守法(含违法违纪情况)、道德规范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医院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环节,确定拟录聘人员,并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乌审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5个工作日。
2.档案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到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递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依次。
3.聘用及待遇。本次考试录取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予以聘用,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参照乌审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与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讲解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今后若国家政策有新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其他
(一)招考成绩、招聘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发布、乌审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聘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聘讲解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说明。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0477-7582201(旗人社局)、0477-7218573(旗国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
15548600562(旗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477-7214633(旗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