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条件。
(二)户籍、年龄条件。报考者不限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起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列入旗内正式编制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解除期限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报名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经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成绩选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9日——7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30。
2.报名地点
奈曼旗教育科技体育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4213633。
3.报名要求
(1)本人在奈曼旗政务网自行下载《奈曼旗公开引进驻镇学校紧缺人才报名表》,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2)按学科、学段报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不受所学专业、教师资格学科限制。
(3)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上述所交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费用: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费20.00元、考务费50.00元。
(二)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试讲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内容。
2.试讲要求。现场备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报考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必须用蒙语试讲,报考汉授岗位用汉语试讲。
3.成绩要求。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结束后进行,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一是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审查;二是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入围考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选岗
1.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奈曼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选岗。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选岗,具体程序为:公布学科、学段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四、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聘教师岗位。
五、有关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奈曼旗政务网(http://www.naimanq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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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