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5周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政策规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辅楼一楼)。
报名咨询电话:0518-85882187、0518-85882170
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82177、0518-85882288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19年7月31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累计满5年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等。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第3、4、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第5项须提供原件。
(四)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zwbg/zwbg.html)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相应环节的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以核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开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适岗评价
根据学历层次、相关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相关工作经验等评价要素,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适岗评价成绩将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二)笔试
1.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3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8月2日(下午2:30~5:30)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辅楼一楼)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6.根据适岗评价×10%+笔试×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适岗评价×10%+笔试×30%+面试×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实际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扣除个人五险一金后),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受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12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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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