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健局机关招聘对象
护理学专业: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6月30日,下同),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助产专业: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助产专业、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其他卫生专业: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学检验及技术、药学或药剂学专业要求有相应级别职称,对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或职称)。
财会专业: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丰南区财政拨款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
各机构招聘对象具有所报卫生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含护理学、助产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对象
护理学专业: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其他卫生专业: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医学检验及技术、药学或药剂学、中药学、康复治疗专业要求有相应级别职称;对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或职称)。
财会专业: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取得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丰南区财政拨款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
各机构招聘对象具有所报卫生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含护理学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目前在丰南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聘用制、人事代理、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应或相近。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共设32个职位,招聘188人(详见附表)。
(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个职位,招聘20人。临床医学6人、护理学7人、医学影像(学)1人、药学(药剂学)1人、医学检验(技术)2人、中医学1人、助产2人。
(二)区卫生监督所1个职位,招聘5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人。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职位,招聘4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人、财会1人。
(四)乡镇卫生院13个职位,招聘130人。临床医学28人、护理学28人、医学检验(技术)11人、医学影像(学)13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4人、中医学9人、药学(药剂学)6人、口腔医学4人、麻醉学3人、中药学3人、康复治疗(针灸推拿)3人、中西医结合1人、财会7人。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个职位,招聘27人。临床医学5人、护理学5人、医学检验(技术)4人、药学(药剂学)4人、中医学3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人、医学影像(学)2人、财会1人。
(六)卫生健康局机关1个职位,招聘2人。财会2人。
三、受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卫生健康系统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标准执行。工资来源按用人单位现行渠道解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受聘人员工资来源为区财政全额拨款)。
(二)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未取得所聘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职称)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到乡镇卫生院的人员6年内不得调离基层工作岗位。
4、受聘人员如在合同期内(三年)辞职,须交纳违约金5000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结合笔试的方法,在招聘名额内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面试(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区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青年路102号)。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包括原始学历和在职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须携带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丰南区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工作经历的,须携带相关证书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获得院校级及以上奖励(优毕、优干、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财会岗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报名者为丰南区财政拨款的在岗劳务派遣的证明。按要求现场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每名人员只能定向选报一个职位。
报名的同时进行面试。面试工作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同时审核报名材料。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通过面试后,获得参加笔试的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并发放准考证。笔试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负责命题、阅卷、主监考等。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内容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唐山市丰南区职业教育中心。
成绩公示时间:笔试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公示。
公示渠道:丰南区政府门户网站、丰南卫健微信公众号、区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示。
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执业资格(职称)的高低,丰南籍者优先(以身份证为准),原始学历的高低,在职学历的高低,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丰南区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工作经历者,获得院校级及以上奖励(包括优毕、优干、三好学生,仅限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的次数多少等确定排名;助产职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助产专业报考人员。在招聘名额内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招聘专业人数不足时,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作为拟聘用人选。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拟聘用人员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招聘人员中按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上岗。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履行聘用手续,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聘用人员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部分招聘不足的职位,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可从其它职位聘用后剩余人员中调剂聘用。受聘人员于2019年9月按聘用职位正式上岗。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8163851,8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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