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体检、录用。
四、招聘名额
2名(男、女各1名)。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3—35周岁,即:(1996年—1984年);
3、身高:男1.75米(含)以上、女1.65米(含)以上;
4、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外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等专业)
5、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有责任感、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刑事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人员。
六、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月基础工资3000元;期满后月实发工资6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根据本人工作业绩、职务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可流动,如违约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政策办理。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9年7月26日--8月4日)
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阜平县人民政府网、阜平发布、阜平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并在阜平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口张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4日)
2、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政府前楼四楼)。咨询电话:0312--7225293。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局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取得三门及以上外语口语证书、报关员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2年以上从事进出口外贸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及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50%)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英语、工商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2、一套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3、笔试成绩当天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地点和政府门口公示。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50%)
1、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名次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统一组织,聘请面试官。采取体操式打分法。每人面试试题为3道题(其中一道题为用英语进行回答的题目)。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当天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地点和政府门口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内容
取得三门及以上外语口语证书的加2分,拥有报关员证的加1分,拥有2年从事进出口外贸工作经历的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计入总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
本次招聘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用。
(七)体检
1、招聘人员按照总成绩名次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为:有加分项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
2、在县级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名额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1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