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安国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
6、已持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且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与毕业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可按教师资格证或面试合格证明所标专业报名也可按毕业证所标专业报名;(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按毕业证所标专业报名,且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7、年龄条件:
(1)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2)特殊教育中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注:年龄计算从报名第一天当日算起。
8、学历条件:
(1)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物理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是物理专业时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学历;
(3)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中心教师: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安国市在职在编教师;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可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并调整到其他岗位。
1、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7:00;
(2)网上缴费时间:网上审核通过后至8月4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11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anguo.gov.cn/);
(6)资格复审时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24日;
(9)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25日17:30之前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6)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需要减免费用的考生,待8月11日笔试结束后12:30前到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缴费成功且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9年8月11日下午2:30至5:30到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开具发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1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试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念等相关内容。
3、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由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
3、进入复审的考生于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留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形式:试讲
(1)考察内容:教学达标情况、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选择、板书技能、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体态仪表、形象气质、反应能力。
(2)应聘者准备时间9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教材及版本于8月16日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具体试讲章节在面试准备时现场抽取。
(3)每名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者的试讲进行打分,给出面试成绩。面试记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设评委7名,7名评委所给成绩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所给成绩的平均数即为应聘者的最终面试成绩。
(4)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蛇形分组法”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组别计算、排序和确定人员。
试讲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面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大门口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5日17:30前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相关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复检者,视为放弃复检权利。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和考核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相关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八)公示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1、第一次递补。体检或考核期间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第二次递补。综合成绩保留至2019年11月30日。截止2019年11月30日新招聘到岗人员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递补一次。
递补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十)聘用与安置
1、选岗。公示无异议,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
2、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除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特殊教育中心教师外,一律安排在农村缺编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市纪委监察委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3510558
0312-3590886
附:1、《安国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安国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