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升教学培训质量,全面推进张家界人才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办发〔2019〕10号)、《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张人才办通〔20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名,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引进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红星网:
(http://redstar.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
(http://www.zjjjx.org)。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全职所在单位在张家界市范围以内的不能认定为市外人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市外人才的界定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8月23日。
报名时应当填写《张家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均为电子文档)发至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人事部门朱老师邮箱(576377597@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地点为: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张沅路原3028厂)。
资格审查需本人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张家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同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两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5日,面试地点设在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详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重点测试专业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立6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6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察组,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审核并报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服务5年以上。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一)职级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二)购房补助、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待遇。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
五、纪律与监督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派驻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0744-2223222
18374439887朱老师
监督电话: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派驻张家界市组织部纪检组:
0744-8222465
六、本次引进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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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