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山东省淡水渔业监测中心)成立于1958年,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淡水水生生物育种、增养殖、疫病防控技术,淡水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湿地、盐碱地渔业生态利用,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承担淡水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承担淡水水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为我省淡水渔业发展和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技服务与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www.sdny.gov.cn)和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网站(http://www.sdfwi.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整体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至邮箱sdffri@163.com,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于面试前三天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531-86962016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海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通过资格审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PPT汇报、现场抽测答题等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本岗位全体面试人员当场公布。如有成绩并列的情况,进行专业知识加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分值,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和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由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531-86962016
电子邮箱:sdffri@163.com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2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