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保育员、后勤工作人员共130名。其中:教师119名;保育员8名;后勤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二)年龄男18周岁至40周岁(即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须达到15年)。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
(五)学历及执业资格要求:
1.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2.乡镇幼儿教师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3.保育员、后勤工作人员岗位:初中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在读学生。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北流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七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报考教师岗位者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近期2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方式:由招聘报名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低、党(团)员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12日在市教育局一楼公示栏公布,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自我认知、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市教育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序号、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按市财政局审批数执行。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輿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31600(市教育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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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流市公办幼儿园非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