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宁波市常住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16日;
2.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396533482@qq.com,经初审后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二)简历筛选
根据人岗相适的用人原则,对报名者简历进行筛选。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通过简历筛选者,请携带报名表及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合格的办理录用报批手续。
联系方式:李老师,8928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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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