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类别与人数
本次招录甲类辅警11名、乙类辅2名、丙类辅20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甲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全日制),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8月,以社保为准),限苏州大市户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2、乙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全日制),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8月,以社保为准),限苏州大市户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3、丙类警务辅助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一:《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2019年8月甲乙丙类辅警招录职位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各岗位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必须符合职位表中各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下午17点。
2、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园区公安分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②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三);
③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三张两寸证件照;
⑤学历证明(甲乙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操作步骤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步骤(附件四);丙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⑦各类认证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以后)。
4、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
(二)体能测试
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可网上自行查询相关资料进行复习。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下旬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成绩高者),体检工作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园区公安分局对通过体检人员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苏州市公安局网页(http://www.gaj.suzhou.gov.cn)和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SIPpolice)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组织的辅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两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12。
本简章由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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