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招聘30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男性),本人愿意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陇西县户籍,在陇西县域内有常住地;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不低于170cm;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优先招聘具有法律、公安等专业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⑴受过刑事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⑵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⑷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陇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06室)报名。
(二)所需证件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体能测试和面试
报考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测试项目为百米跑、4×10米往返跑。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确定录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考察
对确定录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正式聘用。
九、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招聘录用的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属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其工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陇西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西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政治部):0932-5961172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932-6624177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