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正宁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特巡警队员),限男性,主要从事反恐、防暴、应急处突、巡逻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反恐、防暴和应急处突、巡逻等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管理;
2.正宁县户籍人员优先考虑,具有庆阳市户籍或长期定居庆阳市范围内的人员也可报名;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中的特种兵、侦察兵以及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持有A2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2001年8月1日之前,1994年8月1日之后出生);复退军人中的特种兵、侦察兵以及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持有A2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1年8月1日之前,1991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复退军人中的特种兵、侦察兵以及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持有A2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专业技能的人员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双眼矫正视力达到5.0以上。
6.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5)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10.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牵头,与正宁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5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在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或正宁县公安局报名;
2.报名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2号丽晶公寓楼1517室或正宁县公安局101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或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必须登记准确的、能联系到的手机号码。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持有A2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场填写《正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近期免冠白底2寸照片8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代码等信息);
(4)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出具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身高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有一项不达标或体能测试对象自动放弃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8月26日(暂定)。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复退军人中的特种兵、侦察兵以及具有狙击、排爆、救生、防爆安检、持有A2以上驾驶证、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可予以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8月28日(暂定)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正宁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四)面试
按照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临场应变等,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所有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同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在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正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正宁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内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公安应急处突工作承诺书。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
(八)聘用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完全派遣的方式,由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工作。正宁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其人事风险责任。正宁县公安局具体负责管理考核和组织培训,并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首次聘期3年,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正宁县公安局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可以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正宁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务合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工资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工伤、意外伤害、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每个工资年增加50元。聘用人员工作服装由正宁县公安局统一提供保障,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按照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考核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未经正式签订招聘录用合同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报名人员均需关注“正宁公安”微信公众号。
(三)本次招聘所有过程,正宁县人社局、正宁县公安局全程监督指导。
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934-6465353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4-6121514
正宁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934-5919012
甘肃庆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