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本次共招聘综治员25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5人、复退军人10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性和职业道德;
2.具有白银区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1年12月31日前,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殊需求,此次招聘仅限男性;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6,身高1.7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违纪违规被解聘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5.公安机关认为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8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白银公安分局7010室(兰包路666号)。
3.报名有关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军人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到白银公安分局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白银区公开招聘综治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注:《白银区公开招聘综治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年龄、身份、户籍所在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必查内容),初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发放地点:白银公安分局7010室(兰包路666号)。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2比例进入面试。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在白银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
四、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白银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区委办发﹝2018﹞49号)精神,待遇按照白银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为1815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附件:
白银区公开招聘综治员报名表.doc
咨询电话:区委政法委办公室:8221359
白银公安分局政工科:5938332
区人社局人才交流股:8546191
中共白银市白银区委政法委员会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
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