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
3、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3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楼216室(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5810007。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以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五)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协管员薪酬待遇为45000元/年(含五险一金)。(二)试用期间只享受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它相关福利待遇。
(三)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报考人员可在我局门户网站查阅或电话咨询了解。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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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