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9名,其中垃圾分类岗位9名,条件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热爱环卫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3.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4.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5.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有以下专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1.男性有驾驶经验者;
2.有财务经验者;
3.有新闻宣传、媒体影视等工作经验或平面设计、美术设计专长者;
4.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
5.有计算机专长者;
6.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7.有环卫或者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原则按照仓山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加班时间以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就业证明代替毕业证书相关材料。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2530,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
联系电话:0591-83483101,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