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组织,未曾被开除公职或不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及近亲属中无本院在编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男性,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居住地在遂川县城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体重按(身高cm-80)×70﹪公式计算正负不超过2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2019年8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scfy_zgk@163.com。收到报名表后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由我院政治部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试。先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按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后经考察合格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1.聘用期间第一年工资2000元/月,第二年起2200元/月。另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2.绩效考核奖金人均200元/月(年底按个人考核结果发放)。
3.餐补200元/月(用于工作日食堂中餐)。
招聘公告由遂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6312901(县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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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