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以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临港经开区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5周岁,以次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10:00至2019年7月4日17:00截止。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2019年7月4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9年7月4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10:00至7月12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笔试科目卷面满分100分。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办事大厅)查分。受理查分申请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受理。
(二)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报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初次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续聘。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2108056。
九、解释与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一)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2),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管理处):0831-2108054
区社会事务局(教育文体处):0831-2108035
宜宾市第七初级中学校:杨老师13890932636
宜宾市翠屏区沙坪初级中学校:黄老师15298163611
宜宾市翠屏区沙坪中心小学校:刘老师13890935443
宜宾市志城幼儿园:刘老师18081370001
宜宾市翠屏区凉姜中心学校:聂老师15388338778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1-8247722、8247733
网上技术服务QQ号:465673831
(二)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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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临港经开区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表.docx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