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大专或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界定:
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止。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须知
(一)请应聘者将附件2《中山火炬开发区雇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任职所需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zbrsk430@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咨询电话:0760-89893705,联系人:刘小姐。
(二)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四)接收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
(五)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及考试。考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9月11日前未收到考试通知者,视同申请未通过。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待定;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一经聘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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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