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二)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乡村医生的职责,服从所在辖区镇卫生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到各镇卫生院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报名,报名材料统一由镇卫生院收集后交到县卫生健康局。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可到各镇卫生院办公室领取。
(2)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法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试。
(四)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的,优先考虑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学历高、从业经验丰富、居住地与聘用岗位所在村距离较近的人员。
(五)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选,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岗前培训。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开展岗前培训。
(八)聘用。岗前培训结束,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岗位所在辖区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与现有乡村医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人员管理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0775-3772517(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工作指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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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