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条件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
4.坚持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4.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年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7.具备选聘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选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
1.发布选聘公告时间:2019年8月22日。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9月11日。
3.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发布选聘公告
《第二师铁门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www.tmg.gov.cn)、第二师铁门关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名
凡符合选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选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扫描发送至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在登记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neszzbgbk@163.com;联系电话:0996-2023020。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由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对象的确定由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确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任(用)人员,统一公示。
(七)聘任
公示无异议,被确定聘任(用)的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待遇保障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全员聘任(用)制管理,薪酬管理制度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考核”。目前,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业绩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他工作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业绩薪酬组成。实际收入按经济技术开发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二)住房保障政策。选聘人员住房保障政策比照《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兵党组发〔2018〕39号)执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日照读斓几刹看鲋葱校呒豆芾砣嗽北日崭贝读斓几刹看鲋葱校胁愎芾砣嗽奔耙韵卤日障嘤萍陡刹看鲋葱小�
(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6—2023020
监督电话:0996—58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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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师铁门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第二师铁门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3.兵党组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pdf
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