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详见《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含当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实际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招聘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至到2019年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8日24:00。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时间断开或空缺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6.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者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并在网上进行。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本次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应聘者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研究生学历层次有专业方向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注明专业方向。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举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底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规定时间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可免交报考费。
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盟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将审核确认的名单及时汇总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笔试后,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24:00。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招聘岗位可降低到3:1开考。对普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四、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这两科考试。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参加笔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成绩公布
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计算办法如下: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具体事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予以取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特别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招聘残疾人的岗位的考生须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复印件。
考生须明确向工作人员说明面试时用汉语作答或是用蒙古语作答,并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排序,根据该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
(1)考察工作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须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0471-3258950;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0471-4926017。
考务咨询: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471-4960461(自治区残联机关纪委)
0471-4818499(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