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9年,自治区科协所属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其他要求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9月27日12:00;交费时间截止到9月28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7.报名期间,自治区科协将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科协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问题,由自治区科协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8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6.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kymtb6601707@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对于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2日9:00—10月26日24: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打印准考证招聘人员,招聘单位默认其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均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开考,具体开考比例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笔试
1.笔试统一参加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10月提供的“分类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
2.笔试科目为:专业技术类(C类),共考两科。
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将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可降低为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科协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成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3.面试试题由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专业要求,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出题并印制评分参考和评分表,对命题专家进行入闱管理,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整个过程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4.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者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色标记的配饰。
7.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自治区科协将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8.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纪检工作人员和考官签字确认。
9.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科协将考生的面试成绩上报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1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自治区科协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自治区科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应聘人员需要复检的,自治区科协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统一组织实施。将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函、电话咨询、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科协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将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自治区科协将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自治区科协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自治区科协所属事业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自治区科协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7.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2.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督察员进行全程监督。
5.本次招聘自治区科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我单位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6.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471-6289942(内蒙古自治区科协组人部)
0471-394130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考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咨询:0471-6600198、6281828、6601706
监督电话:0471-6913695(内蒙古自治区科协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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