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主要安排到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相关科室工作。招录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等媒体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事业心强;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5、报名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6、身体健康;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09:00至10月16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10月16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17日12: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共计45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上午0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8日9:00至10月1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笔试满分100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1日前通过池州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发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池州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和自愿放弃聘用造成的缺额,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由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期内待遇:收入参照管委会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并购买五险一金,其中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717220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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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