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2、首次参加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太原民兵装备仓库工作时年龄不超过25周岁,且工作满3年以上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年龄最高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3、年满18周岁至25周岁的城镇男性公民。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在校学生、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备注:人武部、民兵装备仓库工作满3年以上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指的是与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太原民兵装备仓库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工作在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机关科室(以人武部报告、临时工工资表为准)、太原民兵装备仓库(以劳动合同或临时工工资表为准),截止2019年9月30日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不含多次在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工作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结合人武部民兵装备仓库特殊岗位性质,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和在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太原民兵装备仓库工作满3年以上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太原民兵装备仓库工作满6年以上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5、户籍所在地与人武部驻地相一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择优录取条件
1、具有人武部所需专业和特长的;
2、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
3、熟悉人武部工作性质的;
4、有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工作经验的;
5、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受到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6、符合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家属子女和军烈属子女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职工30名(编制在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计划单列、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保障,简称省管职工)。具体为:
小店区人武部5名;
迎泽区人武部1名;
杏花岭区人武部1名;
尖草坪区人武部2名;
万柏林区人武部2名;
晋源区人武部3名;
清徐县人武部2名;
古交市人武部5名;
阳曲县人武部5名;
娄烦县人武部4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9年10月9日)
依托《太原市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太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rsks.rsj.taiyuan.gov.cn/)等平台发布公告(附表一),公布招聘对象、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初审(2019年10月13日至17日)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用人单位将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人民币50元,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报名截止前。报考人员缴费后不予变更报名信息和退费。
缴费成功的人员,随时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关注准考证打印事宜。(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准考证打印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
太原警备区咨询电话:0351—4662047;
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咨询电话:
小店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05;
迎泽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8285795;
杏花岭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27;
尖草坪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35;
万柏林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45;
晋源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55;
清徐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65;
古交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85;
阳曲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76;
娄烦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0351-4662496。
(三)组织考试(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考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军队有关法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等。考务工作由警备区总体负责,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协助下,组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评由警备区组织实施。笔试、综合考评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应聘者本人。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50%)和军事法规常识(占比50%,主要参考书籍: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防动员法),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0: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2、资格复审。在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的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对笔试成绩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依据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和有关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需带的证件有:《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附表二,可提前在网上下载打印)、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正面照片3张。
复审时间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入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环节。
3、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特殊要求是不得有纹身。复审合格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补录,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综合考评。主要是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学历、立功、入党、参军经历、在人武部工作年限、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执行,形成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按权重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考评成绩×4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排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政治考察对象。综合考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治考核人选。政治考核,由人武部负责组织实施,警备区会同市人社局进行督查指导。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展开政治考核,调阅应聘人员档案,必要时要到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基层人武部和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据实写出政治考核材料。
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随后依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时间另行通知)
经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太原人事考试网等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由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填写建议聘用意见(附件四),报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批。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由人武部根据审批情况,到当地人社部门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审批学徒期工资待遇,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纳入人武部职工队伍管理,从2020年1月起发放工资。人武部统一为职工发放制式服装,职工的政治待遇以及休假、生育、托幼、伤残、牺牲、病故等待遇,按国家和军队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监督,警备区纪委派人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351—4662026。
本公告由太原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军事法规常识仅限于上述提供的四本军事法规书籍,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同时随时关注网上各类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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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公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