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审计助理(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数:5名(审计、会计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
(三)工作职责:协助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事项开展审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具备中级以上审计或会计职称资格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3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长期出差,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审计助理报名表》(附件,需附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英语等级证等扫描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扫描件;
(5)其他能体现学习和工作期间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请将上述材料重命名为“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报考审计助理+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swcqsjj@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审计助理+考生姓名”。
(二)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重点测查考生适应审计工作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尾市审计局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用工方式
被聘用人员与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期),派往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审计助理工资待遇按正式审计助理工资80%计发,试用期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二)首次正式聘用的初级审计助理工资为每月工资4000元以上(五险一金等除外)。
(三)审计助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汕尾市城区同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含五险一金),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逐级晋升工资档次,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经市审计局同意由市城区审计局自行组织承担。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城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汕尾市城区审计局办公室:0660-3203316(工作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