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数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33名协管员。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江市户籍人员。
三、选拔程序
选拔采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17时。
(2)报名地点: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六楼办公室610(建委综合楼,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及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及原件,
4.近期免冠白底二寸照片8张(照片正面底部需打印姓名),5.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本人签字)。
(4)报名费用:80元/人。
备注:凡发现持虚假学历及其它证件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454-2937185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3、考试
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和商务和口岸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按照百分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相关知识60%,综合知识40%。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拔岗位数额1:2比例确定,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4、体检
参考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政审
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资格复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公示
对于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
7、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工资每月1800元。合同期内缴纳相关保险,合同期结束后,经商务和口岸局及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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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