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县火化殡仪馆岗位1名;县救助管理站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记录,热爱民政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苍南户籍(因岗位工种特殊,建议男性),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殡仪馆招聘岗位因馆内建设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写作功底、计算机运用熟练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68号苍南县民政局办公楼309室,联系号码:59892886。
(三)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得到,并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单寸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到报名地点填写《苍南县民政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结果,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测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考核测试:考核测试主要采用面试面谈形式,测试面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公示、聘用:根据面试面谈成绩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民政专栏、民政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岗期二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
(五)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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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