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编制性质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3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均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8日止。
2.报名地点: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详细地址:石马山镇梅亭路)。
3.报名程序和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外县市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持所属卫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本市卫健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或工资发放明细表。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截止日的次日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5.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局派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根据报考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临床、中医、公卫、药剂、护(助产)、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影像技术、财会类别岗位分别设置试卷(共9套)。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2019年11月23日)。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2)分岗位类别组织面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道题,其中一道题为结构化面试题,另一道题为业务题。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评委全部从涟源市外聘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五)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提交涟源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局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涟源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提供拟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单位签订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五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涟源市卫生健康局办事公开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涟源市卫生健康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涟源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卫生健康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涟源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本实施方案由涟源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卫生健康局:0738-443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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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表.doc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表.doc
涟源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