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织活动的记录;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有志于从事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提前下载打印或现场黑笔填写《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综合部。
(二)资格审查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招投标相关专业知识、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考核。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六)拟引进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接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权限报批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村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高层次人才以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的,该证书需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拟引进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28330601;联系人: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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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