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工作经验和年限等要求请详见《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过相关考试考核录用后,与贵阳经开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属于贵阳经开区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录取后待遇从优,享受相应聘用制岗位薪酬,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贵阳经开区相应人才政策。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及改革创新能力,服务意识强,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笔试、专业能力面试、实践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简章通过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9年11月20日截止。
1、现场报名
为了方便考生报名,招聘单位设有现场报名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现场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17日;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443号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大厦)1701办公室。
2、网络报名
若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将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yjkqzp@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参加笔试。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②委托他人现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现场报名时须持报考人本人委托书。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在贵阳经开区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贵阳经开区(含原小河区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从2016年11月20日前起),出具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可享受加分政策,在笔试总分上加2分。对报名可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将进行为期5天公示,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办理加分手续时间:1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加分手续地点: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大厦)17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统一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分值为100分,每位考生考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个岗位分别按照应聘人员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终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遴选出进入下一轮专业能力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关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笔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专业能力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对进入专业能力面试的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前期通过网络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所有面试人员进入实践测试环节。
(六)实践测试
实践测试主要针对岗位职责,由贵阳经开区相关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工作场景,考生完成规定任务后,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分,分值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40%,实践测试占3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遴选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如同一岗位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考虑中共党员、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较长者。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于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招聘单位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凡进入体检、考察的招聘对象,体检、考察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体检、考察时间内不能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贵阳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用人单位负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出现本《简章》规定不受理报名情形之一的;
3、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的;
4、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述环节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招聘单位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正式与贵阳经开区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简章》由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顾老师:18216591326
监督电话:0851—8384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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