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8日(含本日)至2001年11月1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融水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打印填写附件2《融水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
(三)报名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电话:0772--5122601)。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附件2《融水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按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完毕退回原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审核考生资格。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确急需进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申请,并上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个程序。当日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公布于考点、卫生健康局公示栏。
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需在当日增加面试,再按增加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依次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合格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根据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我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纪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51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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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1日